人文学院刘江,经2013年6月7日支部会议审议通过,并经民革上海市委第十三届委员会2013年7月23日第14次主委会议批准,吸收为民革党员。(党龄自支部会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8-30浏览次数:1532
人文学院刘江,经2013年6月7日支部会议审议通过,并经民革上海市委第十三届委员会2013年7月23日第14次主委会议批准,吸收为民革党员。(党龄自支部会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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