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有广泛代表性的统一战线组织。”1994年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统一战线性质是人民政协的根本特征,贯穿于人民政协的组织构成、成员结构、活动原则和议事方式等各个方面。人民政协又是中国共产党联系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各界人士,同他们团结合作、协商议事的重要场所,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重要实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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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有广泛代表性的统一战线组织。”1994年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统一战线性质是人民政协的根本特征,贯穿于人民政协的组织构成、成员结构、活动原则和议事方式等各个方面。人民政协又是中国共产党联系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各界人士,同他们团结合作、协商议事的重要场所,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重要实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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