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4-12-01浏览次数:1505


(1953.6.25-7.22)

  1953年6月25日至7月22日,在北京召开了第四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这是一次贯彻过渡工时期总路线,研究、部署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以及检查和总结民族工作的会议。
  从1953年开始,我国展开了大规模的有计划的经济建设,开始执行第一个五年计划。当时,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各项社会改革,特别是土地制度改革在全国范围内顺利完成,国内主要矛盾已经转为工人阶级同资产阶级、社会主义道路和资本主义道路之间的矛盾。实现国家工作化,逐步实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逐步改造个体农业和手工业,引导全国各族人民有步骤地实现由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转变,已成为党和国家面临的一项根本任务。
  在这之前,即1952年9月以后,毛泽东同志多次谈到关于过渡时期总路线的轮廓设想。1953年6月,他在对李维汉同志给中央的《关于利用、限制和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的若干问题(未定稿)》的报告的批语中,明确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基本内容。批语说:“党的任务是在十年至十五年或者更多一些时间内,基本上完成国家工业化和社会主义的改造。所谓社会主义改造的部分:(1)农业;(2)手工业;(3)资本主义企业”。6月15日,毛泽东同志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对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和总任务的内容,作了比较完整的表述。他指出:“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十年到十五年或者更多一些时间内,基本上完成国家工业化和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条总路线是照耀我们各项工作的灯塔,不要脱离这条总路线,脱离就要发生‘左’倾或右倾的错误”。
  这次全国统战会议就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召开的。1953年5月16日,中央统战部向中央报送了“关于召集统战工作会议的请示。”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朱德、邓小平等中央领导同志批示同意。1953年5月27日,中央统战部向各局、中央分局及省、市、区党委统战部发出:“关于1953年度全国统战会议议程及其他事项”的通知。《通知》说:“这次会议议程为:(1)同资产阶级的关系问题;(2)民族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总结;(3)普选中民主人士的安排问题;(4)统一战线的组织和作法问题;(5)其他问题。”《通知》规定,会议参加人员是:“(1)各中央局、分局统战部部长或副部长;(2)各省、区党委统战部部长或副部长;(3)沈阳、旅大、北京等二十一个市委统战部部长或副部长;(4)各大区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党员)。”《通知》要求“参加人员于6月24日前到京。各统战部须就指定的议程准备意见,交出席同志带来。”
  在开会前,刘少奇同志听取了统战部工作会议领导小组对这次会议准备讨论的几个主要议题的汇报,在谈到关于资产阶级的问题时,他说,劳资关系问题很复杂,要和工会的同志好好研究一下,这是有关三百八十万工人的动作问题。党要经过工会去进行教育工作。在谈到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以后对民主人士的安排问题时,他说,要使他们感到我们对他们是热诚的,对他们的工作要做得好一点,其实他们的要求并不是很高,有些人只是要求有吃有用,有些人还要求榜上有名,有些人则要求与闻政事,也有的人要求有实权。对前三条要尽可能给以满足;要有实权则需要有条件,他要有做好工作的能力,真心同我们合作,按照党的政策办事。因此,对党外人士的安排必须恰当。对几年来有进步需要提升者,应予提升。在谈到民族问题时,他说,民族问题是照顾少数问题。我们应当照顾少数,否则就是不民主。我们的民主集中制,就包含有照顾少数的精神。否则就是不民主。如只要少数服从多数,那一切民主只能汉人才有,少数民族就没有民主权利了。应当尊重少数的权利,否则也不合民主的精神。谈到统一战线组织是否需要考虑改变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名称时,刘少奇同志说,改不改名称由他们提为好,我们提要改,他们不同意怎么办?名称改也好,不改也可以,不要在这件事情上弄得他们不愉快,如改而弄得他们不愉快,不如不改。在谈到统战部门的工作时,他说,要把统战工作的必要性讲清楚,要善于向党委负责同志做宣传工作。党内确有些人觉得统战工作可以不要。统战工作到底搞多久,这在党内有些同志中也是一个没有解决的问题。因此,必须在党内讲清统战工作的意义,必要性和长期性。应当明确,我们要把资产阶级、民主党派、民主人士等一直引导到社会主义,统战工作要做到社会主义。做统战工作的干部要立场坚定,作风较好,还要有灵活性。为了解决统战干部问题,可考虑采用开训练班的方法,要好好培养教育一批青年知识分子干部。
  6月25日,全国统战工作会议正式召开。出席会议的有:华北区十四人;东北区十四人;西北区十三人;华东区十四人;中南区二十二人;西南区八人;西藏三人;华东区十四人;中南区二十二人;西南区八人;西藏三人,中央各部委十人,政府系统十二人;政协全国委员会二人;全国工商联筹委会一人,中央统战部二十一人,共一百三十四人。另有六十七人列席了会议。会议出席人员按六大区分为:华北组,组长平杰三;东北组,组长关山复;华东组,组长吴克坚;中南组,组长张执一;西南组,组长程子健;西北组,组长汪锋。会议领导小组由中央统战部正、副部长及中央局、分局统战部负责人组成,组长李维汉。于毅夫同志任会议秘书长,负责会议的组织、秘书、行政等工作。
  中央统战部提交这次会议讨论的有四个文件:《关于利用、限制和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问题的意见(草稿)》、《关于党的民族政策执行情况的初步检查》、《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实行后统一战线组织问题的意见》、《关于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时安排民主人士的意见》。
  在这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李维汉同志作了关于利用、限制、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问题的报告;徐冰同志传达了周恩来同志在中央财经会议上的讲话,作了《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实行后统一战线组织问题的意见》的说明;于毅夫同志作了《关于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时安排民主人士的意见》的说明和关于统战系统编制问题的说明;汪锋同志作了关于成立宗教团体问题的报告;于刚同志作了介绍民盟七中全会情况的报告。会议结束前,还请中共中央宣传部部长习仲勋同志到会作了关于如何搞好文教统战工作的报告。
习仲勋同志在报告中指出,三年多来,文教界的党外人士经过屡次的社会改革运动,思想上,政治上都有了很大的变化,它们中间的大多数,都愿意跟着共产党走,都愿意为人民服务。所以,今天文教工作的成绩,也可以说是文教统一战线方面正确地团结了党外人士的结果。他说,革命胜利后,要进行大规模的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就需要大量有知识懂技术的干部。由于旧中国文化落后,知识分子太少,这就更需要广泛地团结知识分子。现在,我们的领导方法必须转变,一些专门性的东西,不能光由我们自己决定,必须和一部分真正有知识的人合作,经过他们的手,然后我们再做决定。特别是高级的领导,要经过高级民主人士这一道手,不经过这一道手,我们的领导是搞不好的。他还指出,文教统战工作是整个统战工作的一个重要部分。统战部搞资产阶级工商业者的工作,其中就有很多高级知识分子、代表人物,如果只搞资产阶级工商业者工作,忽视文教统一战线工作是不全面的。当然文教机关同统战部门应有分工,但是都必须做统战工作是共同的。希望统战部门今后多做这方面的工作,以求把党的整个统一战线工作搞好。
  全国统战工作会议分组讨论了上述四个文件草案稿和李维汉、徐冰等同志的报告。基本同意文件提出的方针、政策,也提出了一些具体修改意见。
  党中央和毛泽东同志非党重视这次统战工作会议。对会议的四个文件,中央政治局进行了讨论。7月16日,中央政治局会议专门讨论了统战工作问题。李维汉同志7月17日向会议传达了中央和毛泽东、刘少奇同志在政治局会议上对统战工作的重要指示,主要有以下几点:
  (1)在谈到党内有一部分同志把统一战线看作包袱,主张干脆取消、丢掉时,毛主席说,当作包袱主张干脆取消是不对的,是应该批判的。“干脆取消”,应该是干脆不取消;“丢掉包袱”应改为不要丢掉包袱。首先要肯定民主党派、各种上层人物、知识分子和宗教界人士是可以改造的,这样做统战工作才有信心。如果认为他们大多数是不可改造的,那么做统战工作就没有信心了。以前在陕北跟我们合作的一些民主人士,如李鼎铭、安文钦、霍子乐这些人,现在在西北军政委员会都当了部长、副部长,安文钦那样的大地主都改造过来了。所以,要下决心把这些人安排起来。我们这样一个大的国家,工人阶级现在只有八百万人,数量太少了,将来要有几千万,拿人口来讲,如果占全国人口的十分之一,就要有五千多万。工人阶级要解放自己,要消灭阶级,如果不去解放那五万万,工人阶级怎么能够解放呢?我们对地主、反革命绝大部分没有杀,还是要改造。对地主、反革命尚且这样做,对资产阶级、上层人士,更加应该采取改造的方针,把他们的大多数改造过来。民主人士有麻烦,民主党派有麻烦,但是总比我们共产党内的麻烦要少得多。我们党内的麻烦多得很,又是“三反”,又是新“三反”,又是这样,又是那样。刘少奇同志说,不做统战工作就更麻烦。统一战线工作是每天麻烦一点,没有大麻烦,不要统一战线就可能搞出些大麻烦,这个问题应该讲清楚。在民族工作上也要讲清楚这个问题:在民族问题上,不应只讲汉族去帮助少数民族的重要和必要,还应该讲汉族帮助少数民族对汉族是有好处的。毛泽东指出,我们是为了工人阶级自己的利益,而来改造资产阶级、农民、手工业者,等等。汉人民为了自己民族的利益而来做好民族工作。少数民族也要为了自己民族的利益来团结汉人。工人阶级不解放全人类就不能最后地解放自己。毛主席还说,我们有两个联盟、两种合作。一种是工人阶级和农民的联盟,就是劳动人民的联盟;一种是工人阶级和剥削者的联盟,跟资产阶级的联盟。头一个联盟为后一个联盟的基础,没有头一个联盟,我们就没有力量,必须有这个联盟,才有力量去联合那些可以合作的剥削者,他们才会来同我们合作。
  (2)在谈到统战工作缺乏支持、不被重视,给党委送去报告不批,材料送去了也不看时,毛主席说,我是一贯支持你们的。你们统战部的同志要先跟党委书记去说通道理,一次不行两次,两次不行三次,终究要把他说通。
  (3)在谈到统战部的设立范围和编制问题时,毛主席说,县要重点的设,一般的不设;老区要少设一点,新区要多设一点。统战部一定要把全国一百五十八个城市抓住,同时再抓一批县。全国两千多个县,统战部抓一半吧!不要抓太多了,这样,干部容易配备,工作也好检查,否则是困难的。
  (4)关于民族工作的这个文件,毛主席说,题目应该改一下,因为这个总结的内容重,题目轻,不相称,同时也用不着叫初步检查。毛主席提议把题目改为《关于过去几年内党在少数民族中进行工作的主要经验总结》。毛主席、刘少奇同志说,这个文件很好,讲清了一些思想问题和策略问题,对干部有帮助。这个文件是纲领又是策略,前面一部分是纲领,中间的几个问题是策略。策略就是政策,它是根据群众在各个时期不同的觉悟程度规定出不同政策,采取一些步骤,逐步提高群众的觉悟程度来达到战略的目的。
  (5)在谈到少数民族干部有职有权问题时,毛主席说,要对汉族干部专门讲一讲这个问题,使他们不要包办代替、搞大汉族主义,要让少数民族干部有职有权。
  (6)在谈到在少数民族中建立党组织的问题时,刘少奇同志说,在少数民族中发展党员,不要机械地按照党员标准的八项条件办事。文件上要加上这句话。
  (7)在谈到一部分没有进行社会改革的区域的改革方针问题时,毛主席说,这些地区的改革方针,将来要采取法令形式,不是自下而上发动群众进行斗争,而是由政府宣布法令进行改革,采取自上而下的和平的方法逐步进行改革。这仍然是阶级斗争,并不是恩赐,并不是取消级阶级斗争。这是一种比较巧妙、比较温的和的、特殊形式的阶级斗争。刘少奇同志还提出,半农半牧区发展生产的方针应该以牧业为主,同时照顾农业。在这些区域里,应禁止开荒,以保护牧民的利益。在少数民族地区开荒,要经过中央局的决定。现在不要去开,将来有了拖拉机再去开,要开也要少数民族自己去开。
  7月18日,刘少奇同志向大会作了报告,深刻阐明了统一战线工作的必要性、长期性和重要性。他根据政治局讨论的精神,说明了党对民族资产阶级采取和平赎买政策的依据,分析了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民族资产阶级的两面性,指出在我国具有强大的人民民主专政的条件下,用和平的赎买的办法,也就是用统一战线的方法来实现消灭民族资产阶级和改造资产阶级人们,不仅是必要的,也是可能的。他指出,统一战线工作对党的总路线、总斗争来讲是配合的,对消灭现存的剥削阶级的方式来讲则是主要的。统一战线的根本立场是服务于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的利益。
  这次全国统战会议在7月22日胜利闭幕。这次会议主要有以下共同认识和收获:
  (1)在今后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统一战线都是重要的和必要的。为着对付帝国主义侵略、颠覆的威胁和实现祖国统一大业,为着改变我国经济文化的落后状况,实行国家工业化和过渡到社会主义,必须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巩固发展广泛的统一战线。在过渡时期,统一战线是消灭资产阶级的主要方法,是阶级斗争的一种形式。党的统战工作是实现过渡时期总任务的一个方面的必不可少的工作。任何轻视或者取消统一战线工作的观点都是错误的。
  (2)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包括两个联盟,一个是工农及其他劳动者的联盟,这是统一战线的基础,另一个是劳动人民同一部分可以联合的剥削者及其代表的联盟,主要是同民族资产阶级的联盟,有了这个联盟,才有广泛的统一战线。在过渡时期,保持同民族资产阶级的联盟,是为着实现消灭民族资产阶级、改造这个阶级人们,是为着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的利益和解放,而不是为着保存资产阶级。
  (3)党在过渡时期对资本主义工商业采取利用、限制、改造的政策,通过不同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实现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是实现对民族资产阶级和平改造的一项基本政策,也是实现过渡时期总任务的一项根本任务。各级统战部门应当在中央和各级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参加这项社会主义改造的伟大斗争,在工作中做出贡献。
  (4)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实行,决不意味着要削弱统一战线,而是更应使之巩固和加强。在对民主人士的安排上,对于凡是已经同我们合作的,仍应根据具体情况,用各种方式从各个方面分别予以适当安排。对各方面新的代表人物和在工作上有特殊贡献者,应适当提拔。凡有民主人士的地方,自县市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统一战线组织、部分人民团体和其他组织,都要注意做好民主人士的安排工作。
  (5)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行以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不再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它作为统一战线组织将继续存在,并在国家政治生活和巩固发展人民民主统一战线方面,继续发挥重要作用。认为统一战线可有可无的观点是错误的。
  (6)明确了党在过渡时期在民族工作方面的任务和各项具体政策。党在民族工作方面的任务是:巩固祖国的统一和各民族的团结,共同来建设伟大祖国的大家庭;在统一的祖国大家庭内,保障各民族在一切权利方面的平等,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在祖国的共同事业的发展中,与祖国的建设密切配合起来,逐步地发展各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其中包含稳步的和必要的社会改革在内),消灭历史上遗留下来的各民族间事实上的不平等,使落后的民族得以跨进先进民族的行列,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
  总之,经过这次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党的过渡时期对民族资产阶级和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今后统战工作的主要任务,增强了信心,提高了积极性。这对于做好过渡时期的统战工作,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会后,除《关于利用、限制和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问题的意见(草稿)》中央另作决议不再批发外,《关于过去几年内党在少数民族中进行工作的主要经验总结》、《关于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时安排民主人士的意见》和《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实行后统一战线组织问题的意见》都经中央批准转发各地。其中,《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实行后统一战线组织问题的意见》中的有些规定,如地方统一战线组织由地方统一战线组织代表会议产生、统一组织的上下关系应是领导关系,在1954年制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的过程中,经中央批准作了政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