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联谊交友制度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12-17浏览次数:5797


 

  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联谊交友,是统战工作的优良传统,是新时期统战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经验之一,是党的群众路线在统战工作中的具体表现。

  一、联谊交友的范围

  1.担任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

2.担任民主党派市委委员以上职务的人士和担任民主党派校委员会(支部)正副主委的人士。

3.团体(民族联、侨联、欧美同学会、知联会)负责人。

  4.党外人士中的教授、学科带头人。

  5.担任处级领导职务的党外干部,被列为重点培养对象的党外中青年代表。

  二、联谊交友的形式和内容

  1.积极搭建联谊平台,通过谈心交流、学习考察、看望慰问、组织邀请参加有关活动的方式,互相沟通情况,保持经常联系。

  2.关心党外代表人士的思想、工作、生活实际,掌握思想动态,听取意见和建议,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3.注重联谊交友中的思想引导和党的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帮助解疑释惑,增强相互信任和感情,不断巩固党与党外人士的联盟。

  三、联谊交友的基本原则

  1.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基本方针,主动热情,平等待人,坦诚相见,说真话实话,交挚友诤友,以取得党外朋友的充分信任。

  2.坚持政治上一视同仁,工作上放手使用,生活上关心照顾的方针,营造宽松、和谐、活泼、舒畅的交友氛围。可以就学校、院系(单位)的改革、发展和稳定、个人的工作、思想、生活,以及社会热点、难点问题交换意见。

  3.坚持求同存异的方针,不断增进与党外朋友的共识。对党外朋友的逆耳之言,要充分理解他们的善意,虚心接受,真诚感谢;对不够正确的意见和建议,要耐心倾听,正确引导,使党外朋友在关键时刻和重大事件上与党和政府同心同德,同心同向,同心同行。

  四、联谊交友的主要措施

  1.明确联谊交友名单。党员校级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联系名单由统战部提出,交党委确定。党员中层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联系名单,由各基层党组织和统战部共同商定。每学年,可视情况对联系名单作适当调整。

  2.坚持定期联系制度。学校每年组织1-2次联谊交友集体活动,领导干部与联谊交友的对象之间,每学期主动联系,至少一次。

  3.建立联谊交友考核制度。将党员领导干部联谊交友的情况,列入校、院系(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纳入组织部对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内容。党外代表人士在关键时刻和重大事件上的表现,也将作为检验党员领导干部联谊交友成效的重要标准。

4.建立交友信息反馈制度。党员领导干部要将党外朋友的思想动态及所反映的意见建议通过统战部及时向党委汇报,必要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