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就学校的主要工作和重大举措在实施前和实施过程中,听取党外人士的意见,以改进工作,加强沟通交流和监督,特制定有关制度如下: 一、工作内容与要求 双月座谈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二次。会议由校党委书记或委托副书记主持,出席对象,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团体负责人、无党派知识分子、各党派团体代表等。 二、组织实施与管理 座谈会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拟定会议主题,并由党委统战部报分管书记,经党委常委会确定。 座谈会邀请学校党政负责人参加,必要时可请有关分管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出席并专题介绍有关情况。 座谈会后由统战部整理成会议纪要,供校领导及有关部门传阅。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做好反馈工作。建立“反映-办理-反馈-再听取”的良性循环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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